1.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,并持有设备操作证,方可进行操作。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程及交接班制度。
2. 工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,并保持油量适当,油量畅通,油标(窗)醒目,油杯清洁。
3. 检查传动装置、操纵机构、大小车走行轮、卷筒、吊钩、滑轮、销轴、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损坏处,并检查轨道上和行走范围内有无障碍物。
4. 检查信号铃、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,试验起升高度和行走限位开关,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、可靠。
5. 吊钩放在最低位置时,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两圈以上。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%以上、折断一股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%、互绕钢丝10%,均应停止使用。
6. 作业时,司机只听一人指挥,司机与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势信号。司机在起吊前,应以铃声信号呼应,入遇有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,不论信号发自何人,均应立即停车。
7. 第一钩应先试吊,将重物调离地面200毫米时,做刹车试验,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。移动过程中,应使吊起重物高于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.5米以上。
8. 起重机的升降、起动、停止应缓慢,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。当大、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,应用最慢速度,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。
9. 如遇突然停电、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时,司机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,并拉开电源开关,若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,使重物缓慢降落。
10. 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拉埋在沙土及其它物体中的工件。</p>
11. 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行驶相距必须在2米以上。如需用一台起重机推动另一台起重机,应先松开被推动起重机的行走制动器。
12. 钢丝绳应定期检查,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,涂油前应将钢丝绳上的油垢杂物清除干净,将润滑油加热至60℃左右,,以促使润滑油渗入绳股间隙。
13. 工后应将吊钩升起,小车停靠在司机室一端,并检查、清扫设备 ,做好日常保养工作,将各操作手柄(开关)置于空档(零位),切断电源开关,锁上驾驶室,达到整齐、清洁、安全。